前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8]20 号)文件要求,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经过深
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人员管理;5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6 物料管理;7环境与能耗管理;8 视频监控管理;9 进度管理;10 质量安全管理;
11 集成管理平台。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9 层,邮编:100055;电话:010-63989087 电子邮箱:cjhbzb@163.com)。
本规程主编单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华江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萨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榆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李久林 鲁丽萍 杨发兵 张德萍 陈利敏 田军 尹强 张淑丽 于程水
3 基本规定
3.0.1 智慧工地应编制实施策划书,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工程特点及重难点;
3 实施范围;
4 实施流程;
5 预期成果。
3.0.2 智慧工地应明确数据采集内容,规定采集、存储方式及应用模式。
3.0.3 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台架构应包括硬件层、资源管理层、业务逻辑层和应
用表现层。
3.0.4 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件层应由支持信息录入、存储和分析的计算机和智能终端设备组成;
2 资源管理层应包括各类数据信息,以及实现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存取和管理的各种资源管理系统;
3 业务逻辑层应由实现各种业务功能、流程、规则等应用业务的一组信息处理代码和中间件系统构成;
4 应用表现层应以多媒体或其他形式展现信息处理的结果。
3.0.5 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宜包括人员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环境与能耗管理、视频监控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子系统,各子系统应由相应的软硬件组成。
3.0.6 智慧工地管理各子系统应具备实时采集、传输、显示、存储、统计分析、提示或报警功能。
3.0.7 智慧工地管理各子系统应具备本地和远程数据库、API接口,支持互联网接入,宜与其他管理系统自动同步数据。
3.0.8 智慧工地基础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GB/T34982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 434的规定。
3.0.9 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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