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95平台: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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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395)平台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第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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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登录办事大厅时,确认账号、密码、验证码无误,但提示验证码错误无法登录,该如何处理?
答:更换浏览器登录,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IE 浏览器 11 以上版本、Edge 浏览器等。
问:登录办事大厅后打不开 395 平台,该如何处理?
答:(1)材料、设备、租赁企业等非施工类企业需联系总包添加相关合同信息。(2)查看浏览器设置是否进行了浏览器弹窗拦截,取消拦截后即可打开,或者换浏览器再尝试。
问:切换账号登录 395 平台时,无法退出现在已经登录的账号,或出现“账号串号”现象,该如何处理?
答:关闭浏览器,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即可使用新账号重新登录。
问:新项目如何指定项目劳资员(子账号)?
答:登录企业主账号,进入 395 平台—【项目信息】—【指定劳资员(子账号)】—【+指定劳资员(子账号)】—选择‘统辖项目’—填入劳资员个人基本信息后保存”。注:劳资员在指定后默认进场。
问:原有的旧子账号(式样 XXXXXXXXX-00001)无法登录,也未指定过劳资员,现在如何登录子账号?
答:按照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进程,平台已对原有的子账号登录方式进行调整,需要对原有子账号进行指定劳资员的操作后,使用劳资员的“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登录。对原有子账号指定劳资员的操作方法为:登录企业主账号,【项目信息】—【指定劳资员(子账号)】,通过搜索条件找到该项目,点击操作列的【调整】按钮,登记劳资员个人信息后保存,并按照下题所列方法登录即可。
问:指定劳资员后如何登录劳资员账号?
答:被指定的劳资员通过市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个人登录—其他人员登录,跳转到“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立即注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劳资员可直接登录,选择进入395平台即可,其余操作不变。
问:劳资员在指定后可不可以换人?怎么处理?
答:可以。项目劳资员如发生变更,应在平台中调整人员信息,方法为:登录企业主账号,点击【项目信息】—【指定劳资员(子账号)】,通过搜索条件找到该项目,点击操作列的【调整】按钮,登记变更后的人员信息后保存即可。
问:在指定新的劳资员后,原先的劳资员无法被指定到其他项目,该怎么处理?
答:确认原劳资员是否在原有的项目办理退场,如未办理退场,需先在原项目办理退场。
问:企业主账号撤销了项目劳资员账号,要想查询项目历史数据,如何处理?
答:项目劳资员账号撤销后,如要查询项目历史数据,可以重新指定劳资员(子账号),指定后登录劳资员账号查询项目历史数据。
问:登录账号时忘记密码或提示密码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在登录界面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找回或者重置密码即可。
问:分包单位登录 395 平台,在项目列表中查不到该项目,该如何处理?
答:(1)分包单位自行联系总包单位进行分包合同的添加。(2)如总包单位已经添加合同,但分包单位仍看不到该项目,分包单位可由企业的主账号登陆办事大厅后,在办事大厅界面(注意不是 395 平台)【我的信息】——【企业信息】,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扩展信息】中更新并保存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3)如在添加合同界面使用【+添加企业】功能时录入的企业信息错误导致无法看到该项目,需向平台提交业务修改申请修改企业信息(点击【业务申请办理】—【业务申请信息】-【添加修改申请】,选择“其他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在信息描述中将问题描述清楚)。
问: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总包单位在指定劳资员时,统辖项目中找不到该项目。
答:(1)总包单位可由企业的主账号登陆办事大厅后,在办事大厅(注意不是 395 平台)【我的信息】——【企业信息】,在【企业基本信息】中更新并保存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2)查看该项目是否已指定劳资员,如已指定,登录企业主账号,点击【项目信息】—【指定劳资员(子账号)】,通过搜索条件找到该项目,点击操作列的【调整】按钮,登记劳资员信息后保存即可;
(3)如按(1)(2)操作后仍无法指定劳资员,可联系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进行信息推送;或在395 平台提交业务修改申请(点击【业务申请办理】—【业务申请信息】-【添加修改申请】,选择“项目信息”,上传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并在信息描述中将问题描述清楚)。
问:专业分包下的劳务分包单位如何指定劳资员账号、录入人员?
答:首先由专业分包单位添加专业分包企业与劳务分企业之间的合同,发包方为专业分包单位,承包方为劳务分包单位。合同添加成功后,劳务分包企业可通过企业主账号指定劳资员账号,并通过劳资员账号录入人员。注:劳务分包单位录入的劳务人员仍由总包单位审核进场。
问:施工现场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人员应该在395 平台何处录入?
答: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人员应当录入本企业(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名下。
操作步骤:总包单位在 395 平台录入与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在市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注册企业账号,登录企业账号后进入【申办业务】下的395平台,通过【项目信息】下的【指定劳资员(子账号)】,为项目指定劳资员,使用劳资员账号录入人员。注意:后勤保障人员从【现场人员管理】—【后勤人员登记】录入。
问:数据导入时要注意什么?
答:严格按照 395 平台提供的数据导入模板格式进行填充,填充字段要求可通过鼠标悬浮标题栏查看;且带*为必填项,不能有空项。
如发现数据导入不成功,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数据处理: 1.核实数据是否存在有空格;2.重新下载模板,选择所有数据—右击—单元格设置—文本;3.选中复制的数据,在新的模板右击—粘贴选项—值;4.选中日期行—右击单元格格式—日期选择 2013-03-04 格式。
问:数据导入后为什么搜不到管理人员信息?
答:数据导入功能用于劳务人员库,无法导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需要手动输入。
问:录入劳务人员库信息和办理进场时没有添加人员按钮,该如何处理?
答:用指定劳资员账号登录操作,而不是企业主账号(企业主账号无此权限),注意切换账号登录时应当重启浏览器。
问:系统显示人员重复录入,办理退场后项目上还有此人,该如何处理?
答:系统显示重复录入,实际是在录入时多次点击导致的卡顿,待下一个自然日后系统可自动刷新,无须处理。
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如何录入人员?
答:(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市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注册企业账号,登录企业账号后进入【申办业务】下的 395 平台,通过【项目信息】下的【指定劳资员(子账号)】,为项目指定劳资员,使用劳资员账号录入人员。(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首先由建设单位在劳资员账号中录入监理合同,之后用本企业在市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账号进入【申办业务】下的395 平台,通过【项目信息】下的【指定劳资员(子账号)】,为项目指定监理员,使用监理员账号录入人员。
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个项目,如何进行登记?考勤出现预警怎么解除?
答: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在 3 个(含)以内的项目任职,如有兼职,需要在任职的各项目分别登记。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中一个项目打卡即可,如系统接收到其有效考勤数据(有进场、有出场,即成对),则其所兼任的项目都不推送考勤预警。
问:准备录入进场的工人在录入395 平台时提示在原单位未离职,该如何处理?
答:针对劳务人员在原公司未办理离职,无法在现公司进场登记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联系原公司登录395平台【现场人员管理】-【人员离职登记】,办理人员离职(原公司主账号审核);2.如无法联系原公司,可由现公司登录 395 平台【业务申请办理】-【提交离职申请】,添加申请,原公司可收到该申请并审核,若原公司三天内未审核该申请,默认其同意该申请。
问: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变化,如何变更?
答:项目上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变更,由新总包单位指定劳资员账号后,使用劳资员账号登录平台,点击【项目信息】下【合同管理】菜单,点击【变更总包】。进入总包合同添加页面,录入总包合同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问:现场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如何修改?
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企业主账号或劳资员账号登陆平台,点击【项目信息】—【合同管理】—【施工状态调整】,找到需要调整的项目,右拉菜单条,点击【状态调整】,按实际情况调整,保存即可。
问:联合体中标的项目如何录入?
答:联合体中标项目由主总包劳资员账号在平台录入。主总包登录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下【项目列表】菜单,输入项目名称,点击【查询】。查询出项目后,点击列表“操作”列下的【增加联合体】。进入增加联合体页面,点击【+添加总包】,选择联合体企业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问:项目有 2 个施工许可证,但是都在同一施工区域,管理人员也是同一套班子,怎么录入人员?
答:如该 2 个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信息一致,且在同一区内,可以先将项目合并,方法:使用公司账号登录 395 平台,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列表】,点击【搜索】,找到要合并的项目,勾选前面复选框,选择保留继续使用的项目作为主项目。合并前需要确定保留继续使用的项目和被合并的项目,提前将被合并的项目下的人员全部退场。合并后的项目可自行确定项目名称。
问:施工现场人员考勤闸机与395 平台的实时联网对接,该如何办理?
答:选择考勤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具备生物识别技术的设备。
购买考勤闸机时应注意:(1)咨询设备厂商是否跟市住建委做过对接,可以直接购买做过对接的;(2)咨询设备厂商是否支持开发代码上传考勤,要购买支持开发代码的,购买之后,让设备厂商技术人员加入考勤对接专用QQ群 746707323 与软件 平台开发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3439012920)联系;(3)已实现与市住建委考勤对接的设备厂商联系表参考平台首页下方附件(附件:已完成对接考勤设备厂商联系表)。
信息录入单位在使用平台期间,因操作不慎致使信息录入错误或发现此前录入信息有误,且无修改权限,需按照以下方法申请后台更正错误信息。(一)申请方法
第一步,登录平台,进入导航栏【业务申请办理】模块,选择【业务申请信息】,点击【添加修改申请】;第二步,填写修改类别、修改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信息;
第三步,在修改信息描述一栏将需要修改的内容描述清楚,并根据具体修改内容上传附件,后台收到申请后进行修改,请企业及时关注业务申请处理状态。(二)适用的具体情形及操作步骤1.人员信息类
问:人员姓名不慎录入错误,已保存无法修改;或录入人员信息时输入本项目某员工身份证号,自动弹出非本人的名字,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确保将该人员(含错误信息)在本项目登记入场。其次, 按上述方法提交修改“业务申请信息”,修改类别选择“人员信息”,并将“身份证(正面)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问:人员办理进场提示“保存失败,证件号码已被占用”,该如何处理?
答:(1)第一种情况是此人已经在该项目登记进场,无法再次登记进场,可在【现场人员管理】-【现场人员列表】核实进场情况;(2)第二种情况是人员信息录错,即同一身份证号但姓名错误,需先梳理清楚后,按上述方法申请修改错误信息。
2.合同类
问:施工合同录入错误或重复,需要删除,该如何处理?
答:按上述方法提交修改“业务申请信息”,修改类别选择“合同信息”,并将“合同信息页”以附件形式上传。
问:合同金额录入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同上一问题。
注:以下外省驻京建管处、本市集团公司有修改合同信息的权限,外省企业、本市集团公司提交的合同申请需联系所属省份或集团(联系方式见业务申请办理界面的《省办等工作联系表下载》。
3.施工状态类
问:系统中登记的施工状态为“已完工”,但实际并非为已完工,如何修改?
答:系统中登记为“已完工”的项目,如需修改施工状态,需向平台提交业务修改申请。
4.项目类
问:项目分包单位在企业主账号中自行建立了一个项目,显示该项目分包单位为总包角色,该如何处理?
答:分包单位不应自行建立项目,如已自建项目并录入人员,应首先将录入的人员全部办理退场,后向平台提交业务修改申请,申请删除该自建项目。
问:项目分包单位录入人员并提交了进场申请,但总包单位看不到该申请,该如何处理?
答:(1)第一种情况,分包单位录入人员的项目与总包单位使用的项目并非同一项目。需要核实总包单位使用的具体项目是哪一个,然后针对该项目指定劳资员并使用劳资员账号录入人员。
(2)第二种情况,分包单位在系统中自行建立了一个项目,即分包单位为总包角色的项目。需要先将录入的人员全部办理退场,后向平台提交业务修改申请,申请删除该自建项目。待删除该自建项目后,重新使用劳资员账号提交人员进场。(3)第三种情况,分包单位提交的人员进场登记不成功。需要核实是否正确提交进场。注意: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进场不需要总包审批,登记后即进场。
问:项目已按要求对预警提示的信息进行整改,但仍显示预警信息,该怎样处理?
答:如已按要求整改,预警信息将于第二天自动消除。
问:项目尚未开工且未创建子账号(指定劳资员)的,人员类预警如何处理?
答:如项目尚未开工,总包单位可通过企业主账号将施工状态调整为“筹备中”。调整后,第二天预警自动解除。
问:项目已完工但未创建子账号(指定劳资员)的,人员类预警如何处理?
答:如项目已完工,总包单位可通过企业主账号将施工状态调整为“已完工”。调整后,第二天预警自动解除。
问:平台预警提示“总包单位未按要求登记项目经理”,应该怎样处理?
答:请核实项目经理是否为在场状态,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预警将于第二天自动消除。
问:平台预警提示“总包单位项目经理为非注册建造师”,应该怎样处理?
答:请核实:(1)所登记项目经理是否为注册建造师,现场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建造师;(2)项目是否登记多个项目经理,如果是,则要求所有在场项目经理均为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未持证,系统就会提示预警信息;(3)如总包单位为外地来京施工企业,请核实相关项目经理是否办理注册建造师进京备案,未办理进京备案系统会提示预警信息。相关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预警将于第二天自动消除。
问:平台预警提示“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登记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怎样处理?
答:请核实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为在场状态,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预警将于第二天自动消除。
问:平台预警提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为非注册监理工程师”,应该怎样处理?
答:请核实:(1)所登记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2)项目是否登记多个总监理工程师,如果是,则要求所有在场总监理工程师均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一个无证,系统就会提示预警信息;(3)如监理单位为外地来京监理企业,请核实相关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进京备案,未办理进京备案系统会提示预警信息。相关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预警将于第二天自动消除。
现场人员考勤信息应通过考勤设备自动上传,不允许手工录入,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配备考勤设备,并完成与市实名制平台的对接调试。平台每日对当天的考勤信息进行判断,无考勤或考勤信息不成对(须同时有进场、出场)均会在第二天预警,该预警应由企业自行整改,当天有有效考勤数据,第二天预警信息会自动消除。
问:已创建过子账号(指定劳资员)且有人员进场的项目,现场实际已经完工或停工,但还是提示考勤预警,该如何处理?
答:实际已完工或已停工的项目,应在系统中将施工状态进行相应调整。方法:总包单位登录项目劳资员账号—【项目信息】-【施工状态调整】,将施工状态调整为“已完工”或“已停工”。调整后,第二天预警自动解除。
问:项目多年前已经完工,但未创建过子账号(指定劳资员),考勤预警如何处理?
答:如项目已完工且未创建过子账号(指定劳资员),总包单位可通过企业主账号将施工状态调整为“已完工”。调整后,第二天预警自动解除。
问:项目尚未开工的,考勤预警如何处理?
答:如项目尚未开工,总包单位可通过企业主账号将施工状态调整为“筹备中”。调整后,第二天预警自动解除。
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预警如何处理?
答: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通过实名制考勤通道进出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考勤将常态化提示。项目现场考勤设备上传至系统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数据须为有效考勤数据,当天有有效考勤数据,第二天预警信息会自动消除。
问:对现场工人的考勤有什么要求吗?
答: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正常施工进出现场必须通过实名制考勤通道,总包单位应确保信息实时上传至市实名制平台。
问:平台预警提示“分包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
,应该怎样处理?
答:(1)解释: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承包方企业为外省来京建筑业企业,但没有办理进京备案。
(2)处理方法:请尽快办理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预警自动消除。操作步骤:打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办事大厅系统点击“企业登录”,“确认”后跳转到“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口令登录”对话框“点击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选择“(282)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报后企业携带系统中上传的法人承诺书及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大厅(西三环南路 1 号)审核,通过后完成进京备案,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010-55598051。
问:平台预警提示“项目施工状态为“已停工”状态,但有人员新进场登记”,应该怎样处理?
答:(1)解释:企业已报送“停工”状态,但仍有人员新进场登记。
(2)处理方法:状态为“已停工”的,请核实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施工状态;如施工状态无误,可以向项目所在区县提交消除预警申请,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预警自动消除(各区县联系电话见平台预警界面《各区等工作联系表下载》)。
问:平台预警提示“项目施工状态为“已完工”状态,但有人员新进场登记”,应该怎样处理?
答:(1)解释:企业已报送“完工”状态,但仍有人员新进场登记。
(2)处理方法:状态为“已完工”的,请核实现场实际施工状态,如施工状态无误,可以向项目所在区县提交消除预警申请,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预警自动消除(各区县联系电话见平台预警界面《各区等工作联系表下载》)。如需将“已完工”状态调整为“在建”,可提交业务修改申请(相关操作步骤:点击【业务申请办理】-【业务申请信息】—添加修改申请)。
问:平台预警提示“项目施工状态为“项目施工状态为“筹备中”,但现场有多人新登记进场”,应该怎样处理?
答:(1)解释:企业报送“筹备中”状态,但现场有多人新登记进场。
(2)处理方法:请核实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施工状态,如施工状态无误,可以向项目所在区县提交消除预警申请,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预警自动消除(各区县联系电话见平台预警界面《各区等工作联系表下载》)。如需调整施工状态,总包可登录项目劳资员账号将施工状态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问:施工队长业务现在应该在哪里办理?
答: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线施工队长管理模块的通知》(京建发〔2022〕433 号),原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的施工队长业务已变更至 395 平台中。
问:如何办理施工队长,需要审批吗?
答:不需要审批,由劳务企业登录本企业主账号自行操作。方法如下:劳务企业登录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账号—点击进入 395 平台—【现场人员管理】—【施工队长管理】,点击“搜索”,即可查看企业所有的施工队长,点击“操作”列的“编辑”,可以查看该施工队长的个人信息,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完成后可打印《施工队长聘任证书》,留在项目部备查。按照上述步骤未搜索出的施工队长,可直接添加为施工队长,方法如下:劳务企业登录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账号—【现场人员管理】—【施工队长管理】—点击“+添加施工队长”,录入施工队长个人信息,完成聘用后可打印《施工队长聘任证书》,留在项目部备查。
问:劳务分包企业使用主账号进入395 后提示没有施工队长管理权限,该怎么处理?
答:出现此类情况,请核实:(1)本市劳务企业应按要求完成劳务资质备案,详情可咨询注册地住建委;(2)如为外省市来京施工劳务企业,需要将劳务资质在外省市来京施工备案系统(282)进行登记。
问:已添加某人为施工队长,如何将施工队长任命到具体的项目上?
答:劳务企业登录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账号,点进进入 395 平台—【现场人员管理】—【劳务队长管理】,找到此人,拉到最右侧,点击【操作】列中的【任命】,选择目标项目下的目标合同,再次点击【操作】列中的【任命】,在弹出的页面上传授权委托书(可下载模板)后保存即可。注:已完工的项目无需任命施工队长。
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395)平台信息修改操作指南
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395)平台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第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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